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牟定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刚性要求,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贵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依法治县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通知》根据中央和省、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规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履职方式、失责后果等,进一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细化、具体化,把法治建设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抓好。《通知》分别针对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牢记权由决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带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改变过去“边干边定规则”的思维定式,确立“定好规则再干”的法治思维,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发展问题、谋划发展路径、破解发展难题,真正做到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二是进一步落实法治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法治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摆在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样重要位置,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扎实责任链条,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考核,通过考核指挥棒,用好考核结果,把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纪律规定进行执纪问责,促进法治牟定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 县委依法治县办 易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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