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定县法院就一起被告人单方肇事致一死两伤的交通肇事案到安乐乡六渡村委会阿朵卡村巡回开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简要案情】 2018年2月18日15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被告人毕某某醉酒(经血液检查,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0.47mg/100ml)后驾驶一辆夏利轿车从安乐乡六渡村委会必冼么村驶往安乐乡猫街集镇,车上载有被告人毕某某年仅六岁的女儿和其表哥李某某。行车中途,车辆从右侧驶离路面翻车,造成被告人毕某某的女儿当场死亡,被告人毕某某和其表哥李某某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醉驾司机被当庭宣判
案件受理后,牟定县法院综合考虑到被告人毕某某所在的六渡村委会阿朵卡村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而其自身也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造成高位截瘫,经取保候审后在家休养,行动困难,同时被告人年仅六岁的女儿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其身心遭受巨大打击的事实,法院刑庭创新工作方法,突破刑事犯罪案件只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的传统模式,到被告人所在村组巡回开庭。
在阿朵卡村,由几张简易桌椅临时布置成的法庭,简陋但庄严。被告人毕某某坐着轮椅被传唤到庭,检察官、指定辩护律师、法官依次入座。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毕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并对自己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悔恨万分。法庭经过审理后,依法对被告人当庭作出了宣判:被告人毕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毕某某当庭表示服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牟定县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既严格执法,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又充分发挥便民利民的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情。该案件的巡回开庭审理,通过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以血淋淋的事实让旁听群众直观地深刻感受到了车祸的惨烈和无情、无证醉驾的严重危害,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庭审的宣传、警示、教育功能,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受到群众的好评。
〔牟定县人民法院 金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