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残疾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及时为其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安乐乡采取了“五条”措施,全方位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小广场·大喇叭”、标语、板报、宣传栏和各村群众会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政策,让全乡所有残疾人都知晓法律援助是无偿服务和援助的方式、内容等。
二是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召集全乡13个村委会的残疾人联络员、残疾人代表和具备培训条件的残疾人共计53人,进行了残疾人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
三是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渠道。为了提高援助效率,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安乐乡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电话、照片、业务范围等做成名片,送到各残疾人和残疾人联络员家中,便于残疾人遇事随时咨询,申请援助。
四是规范援助案件管理。接到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电话或申请后,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办理、免费服务、限时办结,并对服务态度、办理质量进行跟踪问效,公开接受监督举报。
五是加大援助范围及力度。今年来,全乡共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援助残疾13人,其中:调解纠纷7件,办理见证4件,诉讼代理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
通过以措施的深入扎实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有效杜绝了残疾人因纠纷、诉讼等而反贫的发生,博得了残疾人的阵阵掌声。
〔安乐司法所 刘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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