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全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年初安排部署,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牟定县司法局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监督检查组,自5月10日至16日,对全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进行全面的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全县7乡镇,采取“听、查、访、问”的方式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刑罚执法的情况,听取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资料、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抽查和提问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表现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现场核实。详细检查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法依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两个八小时”开展情况、周电话汇报和月走访情况及记录情况进行细致查阅和电话随机抽查核实。
通过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检查,今年上半年,没有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及参与黑恶势力、参与群体性事件等违法情况发生。检查组认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平稳、效果非常明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履职,对全县113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依法监管到位,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身份意识,认真悔罪、积极改造、遵纪守法、回归社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牟定县司法局 毕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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