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牟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控编减编的要求,坚持“留有余地”原则,抓好“事前、事中、事后”3个关键环节,切实规范人员编制审批、使用和管理。
一是坚持留有余地原则。按照“规范管理、总量控制,统筹使用、确保重点,留有余地、逐步配备”的原则,要求各用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能满编申报使用计划,预留出部分编制用于定向招考招聘、退役士兵安置等政策性用编需求。
二是事前集中申报。每年末组织各单位根据空编情况向县编委集中申报次年编制使用计划,由县编委综合考虑各单位控编减员措施落实情况、现有人员结构及空编等情况,于每年初统筹全县可用编总量并审核下达各单位用编计划。实现集中申报、统筹研究、统一核准,合理保障全县人才补充用编需求。
三是事中规范使用。加强对编制使用过程的管理监督,编制使用计划当年有效,专编专用。各单位根据编制使用通知,合理安排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选调的数量及岗位,组织、人社部门依据用编通知严格审核各单位招录或选调岗位计划。其中:公务员招录主要向乡镇倾斜,事业人员招聘主要向教育、卫生等人才紧缺行业和乡镇基层倾斜。
四是事后精准复核。严把复核关口,组织、人社部门在受理各单位的录用、调配手续时,凡无编制使用通知或超过批准数的,一律不予受理录用、调配手续,用人单位办理完录用、调配、辞退、辞职、退休手续后,持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出编、入编手续。同时,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四部门通过统一信息系统,实行财政供养人员增减、经费拨付部门联审机制,实现精准复核,提升联审效率。
通过采取“1+3”工作法,为各类编制资源配置实现“管好用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全县连续7年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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