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尽快将标的物拍卖出去拿回应得欠款,却无奈评估程序耗时耗力又耗钱,不少申请执行人在面对网络司法拍卖时总会遭遇这样尴尬的情况。
2019年11月19日,楚雄某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向牟定县某银行借款630800元,双方签订了相关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杨某、杨某权、王某等3人也分别提供了最高额抵押。
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公司发放贷款。但是,贷款到期后,公司却拖欠借款本金630800元以及1万余元利息(含罚息、复利),故银行将公司以及杨某等3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公司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对其抵押物——两套房产实施强制执行。
1.经过摇珠选定评估公司;
2.评估公司再另行安排时间到标的物的现场进行评估;
3.现场评估完毕后,评估公司需要约15天时间提交评估报告给法院;
4.法院收到这个评估报告后再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5.各方当事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在15天内没有提出异议,才符合拍卖条件。
为此,牟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欲拍卖的两套房产的价格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通过法院审核,整个流程仅花费1天时间,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两套房屋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作为起拍价挂网并顺利拍卖。
“评估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一大问题,由于其存在委托评估程序繁琐、耗时冗长、费用较高等弊端,使得一些胜诉的当事人难以迅速兑现其权益。
“当事人议价”模式是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前提下,由法院指导,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拟拍卖的标的物进行自主协商议价,协商一致的价格经法院审查后确定为司法拍卖起拍价。
相较传统的委托评估,“议价模式”实现了财产定价“零佣金”,司法拍卖“零成本”,财产变现“零负担”,有力助推了被执行人财产加速变现,从而大大提升法院的执行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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