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张某某行色匆匆地来到牟定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说让民警帮忙解决一下他的户口困难,他辗转多地也未能办理成功,很是着急。治安管理大队始终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经了解得知,张某某是昆明市东川区人,1991年中专毕业后因招工将户口迁入牟定铜矿,迁移期间姓名出现了变更,但曾用名未登记在户口档案中。目前,因毕业证书上的姓名与现用名不同,导致他无法报名考试。因一代身份证和户口档案都是更名后的材料,新桥派出所民警连夜翻阅档案也未找到其当年的户口迁移材料。一边是无户口材料证明曾用名的难题,一边是当事人焦灼的期盼,治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急群众之所急,亲自带队到县人社局对接查找档案,并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细节核实,证实了张某某曾用名的情况,并为其开具了户口证明。张某某对牟定公安快捷高效解民忧,热心服务为群众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赞誉,并委托朋友将一面印有“急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字样的锦旗送到牟定县公安局,赠予治安管理大队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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