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议题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茂贵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共和派出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组认为,近年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要求,站位社会治理全局,全力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适用率逐年提升,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在全州核心业务数据考核中排名第一,准确及时惩罚犯罪、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调查组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有效激励罪犯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贯彻落实到工作中。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大力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狠抓依法规范适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保障机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的权利等相关细则。三是要注重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加强与县监察委、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制度适用;要着力解决精准量刑建议能力、办案效率,着力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质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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