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牟定县统筹整合资源,压实领导责任,全面推行村长、河(湖)长、路长、林长、街长“五长治县”工作新模式,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不断夯实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
牟定县将各乡镇村(社区)全部纳入“村长”制管理,确定34名县级实职处级领导、州管处级职级干部和55名县级实职科级领导担任“村长”。为全县89个村(社区)全覆盖选派“村长”,同时担任辖区“河(湖)长”“路长”“林长”,在县城分片包区担任“街长”,将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试点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村长”肩上。
每年巡河(湖)不少于6次,每季度巡察一次责任公路,每月县城责任街道(小区)现场巡查不少于1次,做到“统筹有方、组织有序、措施有力、治理有效”。县委实行年度“村长”述职考核制度,把“五长治县”纳入政治巡察、述职评议、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工作成效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每年对“五长”进行综合考核。
同时,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河(湖)长体系,全县共设置河长275名,县、乡镇、村级河长巡河(湖)3714人次,对巡查中发现的5500个问题全部及时交办整改;建立总、分、乡镇、村路长责任制,严格落实路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林长督促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7万余份、联防协议26份,印发户主通知书6.5万份。
截至目前,选配的89个村(社区)村长依托“五包四联”机制,创建省州示范党组织15个、县级示范党组织97个,977个基层党组织规范达标,全县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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