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意见>》精神,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1月12日下午,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牟定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滕少顺、县公安局副局长代德元及县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公安局办案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揭牌仪式结束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首次联席会议,双方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达成一致意见。会上通过了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牟定县公安局会签联发的《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意见>的实施意见》。
在联席会上,滕少顺副检察长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将推动检警两家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健全协作机制,也将为检察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延伸监督触角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检察与公安两家要深刻领会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意见》相关要求,不断优化理念,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在具体工作中,检警两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衔接配合机制,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推动刑事诉讼高效高质发展,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县公安局副局长代德元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配合协作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的重要意义,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检察监督工作。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检警双方要严格遵循《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公安局依法做好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等工作,检察院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责。三要加强沟通协调。检察院与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做到共同把关、共同抗压,共同提升,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切实提升办案效能与执法公信力。
下一步,检警两家将依托协作配合新平台,进一步细化合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构建新型检警合作体系,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共同推动我县刑事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牟定”、“平安牟定”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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