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州司法局举行2022年第4次法治讲堂学习活动(“月学法”),州司法局局长杨继周主持学习活动,州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科长杨绍刚作《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专题辅导,县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参加学习。
杨绍刚科长从《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出台的意义、背景、主要内容三个方面,结合全州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就如何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出经验之谈:第一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二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第三要整合调解资源,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要立足部门职责,形成多元化解合力。要强化社会参与,拓宽矛盾纠纷化解途径。要抓实矛盾纠纷排查,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第四要建立组织平台、信息平台和专家平台;第五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排查研判、效力保障及以案定补制度机制。
杨继周局长对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树立并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践行党的宗旨、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工作上;二要深入持久地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素养,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三要增强发现矛盾隐患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责任心;四要管理好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防范矛盾激化升级;五要积极建议并助推“无命案”和“无刑事案件”乡(镇)、村(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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