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化解劳资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方式,牟定县仲裁工作在申请立案、组庭、举证、开庭审理的程序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对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受理条件的案件,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依照相关规定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就仲裁请求、争议焦点、证据材料、调解意愿对双方进行调解,采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背靠背”及“面对面”等各种调解方式,对双方说明利弊,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在仲裁员的耐心开导下,力争让双方摒弃前嫌,就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达成一致的,经仲裁委审批后结案,对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及时裁决。
1至4月,牟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案件共113件,受理案件113件,其中:成功调解110件,仲裁裁决3件。通过调解和仲裁支付申请人赔偿金额192.9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