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水平,近日,牟定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茅晓培与共青团牟定县委的志愿者们一起走近茅阳第一小学,开展了一场关于对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专题法律讲座,全校约100余名教师参加。
法治副校长茅晓培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撑起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为主题,首先介绍了2021年全国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然后通过案件数引出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又通过播放由最高检联合制作的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短片《聚光》,短片内容引起在场教师的共鸣。最后,再结合最高检通报的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及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正面案例进行宣讲,并对最高检联合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主要条文规定作解读,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向在场教师讲解了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出台的背景、形成历程、内容解读、教育工作中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期间,向全体教职员工发放强制报告宣传册百余册。
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强有力武器,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广大群体,对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具有深远重要意义。此次宣讲,不仅增强了教师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理解了及时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从而切断伸向孩子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好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牟定县检察将持续与全社会一道,构建起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司法等各方面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工作格局,凝聚保护合力,让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无处遁形,用爱照亮“隐秘的角落”,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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