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1日至23日的牟定县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牟定县人民法院干警宋一仙被中共牟定县委表彰为牟定县“三八红旗手”!
个人履历
宋一仙,大学文化,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3月入党,从事刑庭审判工作二十二年,现任牟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妇委会主任,多次被牟定县人民法院授予“庭审标兵、办案能手、优秀党员”称号。
2012年以来,宋一仙被中共牟定县委荣记三等功三次,被中共牟定县委表彰为牟定县“三八红旗手、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被牟定县人民政府表彰为烟叶工作“先进个人”;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法官”;被楚雄州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州政法系统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时先进个人、7·05专案先进个人”。
勤学善思 脚步坚定跟党走
宋一仙自参加工作以来,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强大动力,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工作,将“为人民服务”牢牢植根于心底、落实于行动,在工作中积极参与不同类型案件审理,始终以勤学善思肯钻研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主动向同事、书本请教,学习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审判工作中总结和积累经验,坚持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
爱岗敬业 公正高效办好案
宋一仙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扎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开展,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狠抓审判业务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审判效率上,以“白+黑”工作模式做到快审快结,缩短办案周期;在案件质量上,始终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做到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并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在庭审过程中严把程序关,庭审后反复推敲案情并核实证据,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在其所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无一例冤假错案、无一例超审限、无一例超期羁押、无一例上访缠诉、更无一例违法违纪。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共审结刑事案件205件,服判息诉率全州第一。
司法为民 依法办案重实效
宋一仙始终立足人民法官岗位的职能职责,在开展审判工作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的法制宣传,及时消除不懂法的抵触情绪,她总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诚心诚意的为当事人办实事,以法律知识作为劝诫引导工作开展的基础,在保证案件审判质量的同时,注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做到在法律上理智对待、言行上充分尊重的统一,用心用情用理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热心解释判决结果和理由,引导当事人审视自身对错、正确认识法律,对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清正廉洁 公正司法树形象
宋一仙始终树牢清正廉洁、公正办案的人民法官形象。自觉维护法官、法院的良好形象,通过法律条文、纪律规矩来规范司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来践行初心使命,以“清廉则无畏,秉公则无私”为生活、工作的座右铭,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坚决做到不循私情、不怕压力、抵制干扰、秉公办案,真正做到了不为人情所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同时她还负责扫黑除恶、妇儿工委、关心下一代、妇联、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等工作,始终以乐于奉献、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不懈追求正义的理想和良知,为平安牟定做出了新时代司法贡献。
踏踏实实,在平凡的岗位上却有着强烈的敬业精神,任劳任怨,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中默默工作,她把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化为维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牟定县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 毕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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