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 月14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与行政机关磋商方式成功办结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3月31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公益保护志愿者在外出参加调研会议过程中发现牟定县城共和镇化湖南路西北段的车行道上、中园大道邹城村人行道上,共3处窨井盖破损严重,来往车辆、行人较多,有较大安全隐患,将该公益受损线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进行提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现场实际查看,发现上述两个地方窨井盖严重破损,危及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遂向牟定县住建局发送磋商函、事实确认书、磋商意见,要求牟定县住建局立即更换严重破损的窨井盖,避免对过往车辆和人员造成伤害。
2023年4 月14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住建局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会上县住建局领导确认县检察院提出的窨井盖事实存在,并已及时对破损的窨井盖进行更换。检察机关通过现场查看后确认县住建局对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公益受损情况已消除,同意县住建局的整改结果。
磋商是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的一种调查手段,通过磋商查明行政机关对受到侵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公益诉讼案情筒单的案件实现繁筒分流的作用,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公益诉讼案件繁筒分流、快速办理,实现对公益的高效保护,最终达到与行政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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