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启依法治河新模式,进一步巩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保障牟定县生态文明建设。近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世刚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县水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巡河调研组,分批到牟定县中屯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联合开展巡河工作。
在巡河过程中,调研组认真查看了中屯水库水域环境现状,详细了解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进展,重点对中屯水库上游是否存在非法排污、非法养殖、随意倾倒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分析上游河道和周边环境对水源地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针对上游河道旁有一户养殖户进行生猪和牲畜养殖及相邻县村庄污水处理不彻底排入河中,河边堆放垃圾等对水源地造成污染问题,与县务水务局座谈研究解决措施。下一步,牟定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尽早解决河流污染治理问题。
座谈中,洪世刚检察长提出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持续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保护,通过协同共治,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进而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本次联合巡河活动是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一次具体实践。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水源地保护联合巡河为契机,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河(湖)工作,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推河湖治理法治化,切实保障水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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