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胡刘斌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推进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通报了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信息公开、执法数据录入、包容审慎监管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公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法律执行效果,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要全面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建立“减免责清单”制度。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对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积极作用。要坚持好今年建立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的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坚决查办,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乡镇赋权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满意度是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持续提升我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
7乡镇分管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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